【妨礙司法】涉醉駕撞傷途人誘賠錢了事 男警囚2年官斥不負責任

社會

撰文: 梁錦麟

發布時間: 2024/04/25 17:08

最後更新: 2024/04/25 18:4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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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歲男警2022年涉在長沙灣駕私家車時剷上行人路。(資料圖片)

27歲男警2022年涉在長沙灣駕私家車時剷上行人路,男途人被撞至骨折,男警涉慫恿對方不要報警,其後被驗出血液酒精濃度超標。他早前承認危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等3罪,經審訊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,今(25日)於區域法院被判囚2年,罰款500元,停牌3年,及須報讀駕駛改進課程。法官判刑時指,被告酒駕行為自私及不負責任,被告聲稱熱愛警隊工作,理應知道社會對其操守有很高的要求。

被告何家榮(27歲,警員),早前承認危險駕駛、血液中的酒精濃度超標及使用欠妥的車輛3罪,經審訊後被裁定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受審。案發於2022年5月28日在長沙灣元州街與昌華街交界;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區院)判刑。

法官判刑時指,被告酒後駕駛行為屬罔顧他人安全,被告事後時沿途衝燈及超速,並剷上行人路上撞傷事主。被告於案發後又不斷游說事主,要求對方不要向警方提及被撞傷。

法官指,事主事後須三度接受手術治療骨折,並使用拐杖逾一年。法官斥被告酒駕行為自私且不負責任,被告稱熱愛警隊工作,理應知道社會對他的操守有很高的要求,惟考慮他事後有改變駕駛態度,可予減刑,判他囚2年、停牌3年和須報讀駕駛改進課程,另就使用欠妥的車輛罪罰款500元。

法官早前裁決時指,片段可見被告下車後看見傷者坐在地上,被告手持手機仍沒報警。當被告聽到有人叫報警後,被告雖表示會報警,但只是把玩手機,不停說「唔好意思」。傷者再叫被告報警時,被告問「可唔可以唔報警啊」,傷者反問「點唔報警啊大佬,你真係痴X線」,被告才說「我打我打我打我打」,傷者最終說不是錢的問題,「斷咗骨啊大佬」,自行報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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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